學習貫徹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
深入推進新時代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紀檢監察機關與公檢法強化協調聯動
凝聚涉糧腐敗整治合力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陸麗環
日前,山東省巨野縣紀委監委在審查調查某國有糧食企業負責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時,就該案涉及的涉嫌瀆職問題與該縣人民檢察院進行深入交流。自深化整治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工作開展以來,紀檢監察機關與公檢法強化協調聯動,共同推動整治涉糧腐敗取得實效。
自2021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全國范圍部署開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持續糾治突出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動完善了一批制度,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今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關于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在深入調研走訪基礎上,今年4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四監督檢查室向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廳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發函,商請協同開展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相關工作,并從加強溝通聯絡、強化工作銜接、協同推進體系治理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議,加強涉糧違法犯罪調查(偵查)起訴及審判工作銜接,開展涉糧違法犯罪規律特點研究、警示教育等重點工作,推動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走深走實。
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相繼下發通知,將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納入年度重點工作,明確重點措施,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公安部下發通知,提出與紀檢監察、檢察、審判機關加強協作溝通,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檢察機關積極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確加強與紀檢監察、審判、公安機關的銜接配合,確保辦案程序銜接順暢,辦案工作優質高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通知,要求加強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機關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研究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對涉糧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及時移送處置。
各地紀委監委貫徹落實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部署,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深化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查辦涉糧腐敗案件合力。福建省紀委監委與司法機關建立完善辦理涉糧腐敗案件工作機制,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涉糧腐敗案件不經過留置程序直接移送司法機關。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根據相關涉案黨員干部為他人在政策性糧食存儲方面提供便利等問題線索,商請公安機關介入,對2名涉案違法犯罪人員依法刑事拘留。四川省紀委監委加強與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接,協同開展涉糧國有企業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幫助企業挽回損失,目前已執行到位5928萬元,財產保全1.9億元。
下一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將繼續加強與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的協調聯動,指導各地紀委監委與公檢法機關密切協作配合,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懲治涉糧腐敗案件,增強辦案工作整體性、協同性,推動專項整治取得更大成效。